目前门诊号仅剩个,快速抢先预约

就医须知

门诊时间:8:00-17:00点击电话咨询

拨打热线028-68760707咨询免费电话
深入分析了解病情,直接电话咨询更方便。

  感谢您对成都西南脑科医院的信任,为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方便您的就诊,温馨提示以下注意事项:

  1、我院实施实名制预约诊疗,为您提供多种形式的预约服务,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028-68760707)、网络预约等。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身份证、医保卡)。

  2、初次来院就诊的患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医保卡)办理挂号就诊,登记本人有效联系方式。实名就诊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宜转借他人,请妥善保管。挂号成功后,导医护士将引导您至相关科室进行诊断和治疗:各科室专职护士为您提供导诊服务,适时安排您就诊。

  3、网络预约患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在门诊一楼导医台出示预约信息,导医将按照您的预约信息为您提供服务。

  4、病情变化,需复诊时,可直接挂号初诊主诊医生,到相应诊室就诊。

  5、本院严格执行“一医一护一诊室”全程导医服务,严格保护个人隐私,避免盲目奔波。就诊完毕,请当面核对各项费用及找零情况。如您对本院服务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主管科室投诉

  6、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您妥善保管病历、检查报告单及各项单据。在就诊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财务,防止丢失。

  7、为了给您及其他患者营造一个安静的就诊环境和保护您及其他病员的隐私,我院实行一人一诊室,在您就诊时,如需等候请在诊断室外面的候诊区等待,谢谢您的配合。

  8、请您提出宝贵的意见,以便我们的工作改进,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相关文章

>
  • 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请准确填写信息,以便与您联系确认

    *姓  名:

    *联系电话:

    *预约时间:

    *预约病种:

    *预约医生:

    《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政策声明》

成都西南脑科医院隐私保护指引

1.开发者处理的信息

· 为了获取会员信息,展示头像昵称,开发者将在获取你的明示同意后,收集你的微信昵称、头像。
· 为了获取地理位置,展示位置/辅助快速选择,开发者将在获取你的明示同意后,收集你的位置信息。·
为了获取手机号,商家收集线索,开发者将在获取你的明示同意后,收集你的手机号。
· 为了海报及图片保存/下载,用户分享海报,开发者将在获取你的明示同意后,使用你的相册(仅写入)权限。· 为了获取用户的微信运动数据,用于步数星球项目的步数相关功能的使用,开发者将在获取你的明示同意后,收集你的微信运动步数。
· 为了用于语音红包项目,录入用户语音功能使用,开发者将在获取你的明示同意后,访问你的麦克风。·
为了脸战项目使用,用于拍摄用户头像并上传到系统进行评分,开发者将在获取你的明示同意后,访问你的摄像头。
· 开发者收集你的地址,用于获取微信地址辅助快速填写表单。
· 开发者收集你选中的照片或视频信息,用于上传图片/视频,商家收集线索。
· 开发者收集你的设备信息,用于分析处理相关系统稳定性和兼容性问题。
· 开发者收集你选中的文件,用于上传文件,商家收集线索。

2.第三方服务商信息

·成都西南脑科医院门诊小程序由上海微盟企业有限公司代为开发,开发者保证,上海微盟企业有限公司将在本指引规定范围内处理你的个人信息。

3.你的权益

关于你的个人信息,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开发者联系,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法定权利。
-邮箱∶W-Feedback@outlook.com

4.开发者对信息的存储

开发者承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开发者对你的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当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

5.信息的使用规则

5.1开发者将会在本指引所明示的用途内使用收集的信息
5.2 如开发者使用你的信息超出本指引目的或合理范围,开发者必须在变更使用目的或范围前,再次以小程序浮窗方式告知并征得你的明示同意。

6.用户同意

成都西南脑科医院或其关联公司在必要时有权根据注册时或接受服务时所提供的联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等),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即时聊天.弹出页面等方式向用户发送如下信息∶
(1)各类重要通知,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订单、交易单、修改密码提示等重要信息。此类信息可能对用户的权力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 用户务必及时关注
(2)商品和服务广告,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若用户不愿意接收此类消息,则可通过告知(书面)的方式通知医院或其关联公司取消发送,亦可通过医院所提供的相应退订功能(若有)进行退订。

7.若你认为开发者未遵守上述约定,或有其他的投诉建议、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开发者联系或者向微信进行投诉。

-邮箱∶W-Feedback@outlook.com 更新日期2022年2月15日生效日期2022年2月15日